您好,
本人於3/9至台中市遊玩
當日晚間從LaLaport附近搭乘計程車前往旱溪夜市
由於旱溪夜市旁車水馬龍難停車,我們就在旱溪東路一段與東英一街路口下車
下車後迅速打開後車廂拿了嬰兒推車,展開才發現嬰兒車前扶手不見了!下意識驚覺可能掉在了計程車後車廂裏!
即刻搜尋臨近派出所致電尋問,於是被告知此區屬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管轄,應至該所詢問報案,心急如焚的我們二話不說立刻再叫計程車前往該所,計程車司機還跟我們說「你的東西不可能找回來啦!」,但我還是想試試看,畢竟沒有這東西我無法帶著孩子走隔天的行程(安全考量)!
我揹著5個半月的嬰兒走進派出所,當時前面有一組民眾在報案,我是第二順位,另一位員警即上前詢問我要處理什麼事情,當下覺得員警可能會用無法調閱監視器之理由草率備案留資料打發我!畢竟我遺失的物品價值不高,而且又不是電話遇約的車隊計程車,是隨機攔的私人車,更增添尋找難度!
出乎意料之外,員警詢問我的下車地點並調閱監視器畫面請我確認,起初的畫面非常模糊,我問員警這樣是否機會渺茫,員警回覆我先找出那台車出現的時間點,他再去調其他支不同方向的監視錄影來看,員警也請我不要灰心,他們之前也受理過類似案件,最後也成功找到遺失物品。
進入派出所短短10分鐘就聽到報警通知不斷的響起!所內的員警也幾乎都派遣外勤處理事故。與我接洽的員警當下表示不好意思要請我稍等,因為所內人員都有任務,他會趕快調度人員幫我處理。我當下內心燃起一線希望!
與我同行的是兩位友人外加一名嬰兒,她們原先坐在派出所外階梯上,我在看監視畫面的同時,員警還請她們進來所長休息室稍坐,放在外面的嬰兒車也幫忙搬了進來,三個女子跟2個嬰兒就在警局內待了一個多小時,最後成功找到連絡上車主,也尋回了遺失的推車把手。
類似案件其實常在新聞報導或是地方社群媒體被爆料警方吃案,但事實未必如此,或許是真的無法查明給與當事人滿意的回覆。
對於這次事件員警的處理態度本人十分讚賞!特別表揚三位協助處理本案的員警:周○德警官、黃○得警官與吳○輝警官
熱心為民服務,堪稱為人民保母!
若當天換做其他轄區分所受理,未必會有此圓滿結局!
以此信致台中市政府為東區分駐所致上表揚👍🏻
市民 梁○玲 謹上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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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表揚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29
- 發布日期: 2024-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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