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遏止「市民廣場」長期違規攤販積欠罰鍰未繳納的不法行徑,昨(9)日辦理第二批次積欠罰鍰強制執行作業,經行政執行署會同市府單位向義務人說明及確認販賣物庫存情形後,當場查封泡泡槍、風箏、竹蜻蜓等玩具數組,並限期義務人於9月19日前至行政執行署繳清總計15萬餘元的積欠罰鍰,如逾期未繳清罰鍰,將依程序拍賣查封物品,還給市民優良的休憩空間。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位於西區的「市民廣場」是台中市的重要遊憩景點,假日常吸引大批人潮,許多市民會在草皮上野餐、聊天、散步運動。然而,隨著人流增加,也吸引多組不法攤商長期違規佔用草皮販賣玩具等商品,並以脫產方式拖欠大量罰鍰,企圖逃避執行風險,且仍持續到現場擺攤營業。
陳局長指出,市府高度重視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權益,已依法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並由市府建設局、法制局、警察局等單位共同與行政執行署合作,分批至義務人住所執行,展現市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全面守護市民權益。
建設局表示,經過8月19日第一批次強制執行作業後,建設團隊當週假日巡查,已無非法攤販設攤情形,但隔週六晚間6時許,仍有林姓攤販進場占用草皮販賣玩具,且經查為累犯及積欠大量罰鍰情形,故由行政執行署將其列為此次強制執行優先對象。
建設局進一步說明,林姓義務人目前積欠15萬餘元未繳清,昨日由行政執行署率市府團隊前往義務人住所,向其說明欠繳情形,並經林姓義務人同意後,進入其家中確認玩具庫存情形,且當場查封泡泡槍、風箏、竹蜻蜓等玩具數組,行政執行署已當下通知林姓義務人限期9月19日前到署繳清積欠罰鍰,如未前往繳清罰鍰,將依程序拍賣昨日查封的物品。
建設局呼籲,市府將持續與行政執行署合作,嚴格杜絕違法設攤及積欠罰鍰行為。未來,建設團隊也將持續進行不定期稽查,若發現攤商進駐,將優先勸導;對於不聽勸導者,將依《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鍰;也請市民勿購買違法攤商的物品,「你不買,他不來」,共同杜絕違規攤販,守護市民廣場這片珍貴的公共環境。(9/10*6)*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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