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日前於9月20日辦理「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及高空工作車危害預防宣導會」,邀集相關業者及各區公所加強宣導,搭乘設備因常用於招牌安裝、路樹修剪等工作場所,現場重申起重機及高空工作車安全作業要領,維護職場安全。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依勞動部最新公布的「112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職災類型最多為高處墜落,災害原因主要為不安全動作及設備,因此協助雇主遵守職安法令,提供合格設備供勞工使用,並強化勞工安全意識,一直是勞工局首要目標,此次邀請市府相關單位參加,希望藉由源頭管理,協助承攬商落實相關規定。
台中市勞動檢查處說明,日前國內發生一起重大工安意外,4名勞工以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從事高空作業,因連結桿斷裂造成3死1傷職業災害。移動式起重機原則以吊掛物品為限,僅有特殊條件才能載人從事作業,且搭乘設備需經專業機構簽認合格,確保結構強度安全才能使用。
勞檢處進一步說明,作業中更應遵守「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注意事項」,不得超過限載員額及重量,落實高空作業防墜措施,呼籲業者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造成不可挽回的憾事。
勞工局強調,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因有使用限制,實務上多以高空工作車從事高空作業,自今年1月1日起,相關作業人員應取得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照才能操作;無論採搭乘設備或高空工作車,均應遵守相關職安法令,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共創「經濟發展、安全相伴」的友善職場。
(10/1*11)*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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