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揚台中市政府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員警何○偉(經查為:北區臺灣大道一段700號),7/19晚間23:30與該員警通電話,員警有解釋6/28做筆錄已經記載清楚被告的罪名及犯罪經過,因此覺得該員警非常用心製作筆錄,請市長公開表揚以激勵士氣,給予表揚獎狀、給予表揚獎金,提拔升主管。 陳請相關單位協處,請以電話、公文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