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接獲民眾反映,在高鐵台中站區民眾搭乘計程車時,有計程車駕駛不當攬客湊車,以人頭方式違規計價收費,未依跳表收費,衍生多重違規行為。交通局接獲後立即聯合轄區烏日分局及鐵路警察局,在高鐵烏日特定區展開計程車營業秩序查核,強力遏止違規圖利行為;市府強調,將持續在各重點區域加強稽查,倘查獲違規事項,將依公路法處以9,000至9萬元罰鍰。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高鐵台中站區出入旅客多,民眾運用公車、捷運接駁外,也會搭乘計程車前往目的地,但傳出有計程車駕駛喊價攬客,未依跳表方式收費,為保障民眾搭乘計程車權益,導正計程車駕駛營業秩序,交通局長期以來落實稽查,杜絕不法,但仍有少數駕駛心存僥倖,向搭車乘客收取不當費用,影響搭車民眾的權益,破壞台中市計程車駕駛的形象。
葉局長指出,計程車是特許的行業,營業行為受到政府管制及規範,台中市除專案核准經營的高鐵至高美濕地共乘路線外,一律應照計費表跳表收費,且在車輛可乘載乘客數下僅能依趟次收費,不能照人頭數計價,針對違反規定的駕駛人,一旦查獲將處最高9萬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還可能撤銷營業權益,呼籲駕駛人不要以身試法,甚至付出無法繼續營業的重大代價。
葉局長補充,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營業規定,交通局不定期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也持續接受民眾反映或檢舉,民眾除下車可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外,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並檢附相關照片等詳細資訊,向台中市政府1999市民專線通報,交通局會立即調查處理,嚴懲違規的計程車駕駛。
此外,葉局長呼籲,民眾千萬別搭乘非法經營的白牌車,有搭車需求時務必選擇搭乘合法經營計程車,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以從車牌辨識,車牌如是白底紅字即為合法營業計程車,合法業者受政府監督,除搭乘有保障外,如出現搭乘糾紛,消費者也才能獲得政府適時協助,確保搭車權益。(10/27*6)*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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