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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團來襲 中市勞工局籲雇主啟動低溫應變避免職業災害

使勞工於冬季戶外從事工作,雇主應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_0
使勞工於冬季戶外從事工作,雇主應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_0

近日氣溫驟降,低氣溫可能造成工作者併發相關疾病,尤其是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病患、中高齡者,應特別留意氣溫變化及健康狀況,嚴防低溫危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指出,雇主須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0年1月15日訂定的「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除了應採取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也要適當調配工作,減少室外作業時間,避免職業災害。

勞工局長林淑媛呼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另依同法第2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雇主應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等安全衛生事項。

勞工局表示,因低氣溫容易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0年1月15日訂定的「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雇主除了應採取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包括僱用工作者時,實施一般體格檢查或健康檢查,也要適當調配工作,減少室外作業時間,降低因寒風與低氣溫引起「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等傷害;罹患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工作者,亦應請專業醫師診察,接受醫師評估落實健康管理指導。

勞工局提醒,如事業單位對於上述危害的預防仍有疑問,可向台中市勞動檢查處官網(https://www.doli.taichung.gov.tw/)查詢或致電台中市勞動檢查處04-22289111轉36951洽詢。(2/8*11)*勞工局

聯絡人: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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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25-02-08
  • 點閱次數: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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