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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行政助理(駕駛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職稱-駕駛員)
人員區分 駕駛
名額 正取3名。(文心移置拖吊場職缺1名,崇德移置拖吊場職缺2名,共計3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4-23
資格條件 (一)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機車及職業大貨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加班者。
(三)具有工作經驗者佳(請檢附經歷證明)。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執行拖吊車駕駛作業。
(二)現場拖吊時協助掛車。
(三)負責拖吊車修理及保養維護。
(四)辦理拖吊場行政作業。
(五)臨時勤務調派及需配合其他交通局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移置保管場(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七路399號、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9號)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機車及職業大貨車駕照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書面資料,於114年04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文心拖吊場(請於封套註明應徵「OO拖吊保管場行政助理(駕駛員)」(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七路399號,連絡電話04-23868132曹小姐)辦理報名。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及辦理實地操作測試,面試結果除正取3名外,亦將擇優備取數名候用,候用期限1年。
其他 (一)本次徵才為114年度候用行政助理(駕駛員)職缺,僱用期限於機關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原則上每年簽約一次。
(二)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921元起,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等自付部分費用。
(三)工作時間:原則上早上7點至晚上10點,採輪班制(每班8小時)。
(四)休假方式:比照公務機關休假天數,採輪休制。
(五)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俾利聯繫,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六)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徵才公告」。
連絡人 曹小姐
連絡電話 04-2386813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26
  • 發布日期: 2025-03-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
  • 點閱次數: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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