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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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館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四)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各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六)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立美術館秘書室 收) (八)聯絡電話:04-23696333轉592 秘書室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