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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徵才-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

機關徵才
職稱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聘用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9名(擇優錄取9名、備取9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6-25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詳如下列工作經驗條件。
2.科系要求:詳如下列工作經驗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4.工作經驗:
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以上學歷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主要工作內容包含藥癮者追蹤輔導、毒防諮詢專線服務、入監宣導、家庭訪視與其他藥癮相關行政等業務處理)
2.執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毒品防制股(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報名方式 1.應徵方式:
(1).請於114年6月25日前或職缺招滿為止(郵戳為憑),採書面報名,請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黃小姐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聘用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
(2).本職缺將於每2週更新尚餘缺額,直至補足人員後下架公告,如有意應徵者請盡速依上開所示,完成履歷遞送,預計每週辦理1次面試,所採計的履歷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送達為主。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勿手寫),並依順序排放俾利審查) :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2).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
(3).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應聘職務相關)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之佐證資料。
(4).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如無證明請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單位及起訖年月。
(5).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6).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其他 1.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17時。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每月薪資新臺幣41,528元起(依資格審查計算薪俸)、每月風險工作補助700元,按月給付,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
4.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114年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連絡人 黃小姐
連絡電話 (04)2526-5394分機5688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25
  • 發布日期: 2025-03-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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