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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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名方式(以親送或通訊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4年3月27日起至114年4月9日。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內容服務經驗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聯絡窗口: 1、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林小姐。 2、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9。 3、 報名郵寄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社工督導員」。
二、 報名截止日期:自114年4月9日止(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件,以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 資格審查: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格審查小組書面審查保護性服務年資之認定,符合條件者始得參加面試。 (二) 面試(佔總分數100%):以儀態、言辭、才識、社工師證照及前三年年終考核成績評分 (如有考核成績請繳交111年-113年考核通知書,無則免)。 (三) 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四) 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五)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六) 錄取標準及結果:以總成績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起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倘備取人員中有優秀人才,擬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單。
四、 錄取通知:本中心網站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