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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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性聘用社工員支薪標準(出缺53名): (一)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1,000元):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2,528元起)。 (二)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3,000元):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7,896元起)。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約新臺幣50,199元起)。 二、聘用社工員支薪標準(辦理保護性行政業務,出缺1名): (一)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約新臺幣39,960元起)。 (二)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2,120元起)。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4,280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