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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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領有內政部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書 者。 (二)領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假日訓練班「重測導線及圖根測量實務」、「重測地籍調查作業實務」、「重測界址測量實務」及「重測 套圖、面積分析實務及成果檢查」等4門課程之訓練合格證書者。 (三)大學測量工程、測繪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工程、土地測量及資訊系所畢業。 (四)具主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1年以上之實務經驗人員。 (五)取得地籍測量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六)符合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1或第2項條件人員。 (七)修習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2項所列相關課程3學科(平面測量領域相關課程為必要學科)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人員。 (八)具協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5年以上之實務經驗。 (九)修習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2項第 1款所列平面測量領域相關課程1 學科,並取得證明文件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