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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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A660050職務代理人) |
人員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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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
官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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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等280薪點 |
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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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 |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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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期間(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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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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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獸醫學(科)系畢業。 (二)具獸醫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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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動物保護、收容及防疫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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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動物之家(南屯園區、后里園區)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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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獸醫師證書影本。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本項徵才公告頁面 下載)。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履歷表請以本處履歷表格式填寫)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約僱獸醫(職務代理)」及聯絡電話號碼,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管理員(臺中市南屯區408萬和路1段28之18號)辦理報名。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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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務係本處技士職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前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往例約為114年11月下旬,錄取人員實際分配日以權責機關正式公告為準)為止。 (二)薪資標準: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35*280=37,800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等自付額)。 (三)本「獸醫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職缺為現缺,請逕行確認是否合於徵才公告資格條件,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四)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五)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六)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七)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人事管理員。 |
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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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小姐 |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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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869420轉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