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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秘書室行政助理徵才(身心障礙定額進用)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
有效期間(迄) 2025-04-07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專科
科系要求:不拘 科系所
駕照要求:需具備重型機車駕照、普通小型車駕照
工作經驗:不拘
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電腦能力: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本所總機電話接聽服務工作。
(二)協助研考業務相關工作事項。
(三)協助收發相關作業。
(四)區長室、收送公文代理工作。
(五)協助秘書室環境清潔、行政庶務工作。
(六)公共區域環境清潔。
(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以掛號郵寄本所4樓秘書室收(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行政助理』字樣):
(一)身份証明文件影本
(二)身心障礙鑑定證明(有效期限內)
(三)甄選報名表及簡要自傳600字以內(黏貼照片,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
(四)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
其他 一、本次徵才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之規定採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
二、參加報名面試各項資料,請以掛號郵寄(郵寄地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秘書室),並請於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字樣,倘以普通信件郵寄方式,致延誤參加面試時間,不得異議。
三、本次徵才經本所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本次徵才經面試評分未達75(含)以上者不予錄用。
五、本次徵才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工作時間: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八、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九、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8815~28815元)
十、僱用期限:定期契約,經遴選錄用後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連絡人 賴先生
連絡電話 04-2262610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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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31
  • 發布日期: 2025-03-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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