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徵才-約僱人員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擇優錄取1名,備取2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4-11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符合護理、心理、社工、公共衛生、健康照護、健康管理、老人照顧、醫療暨健康產業管理、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生命科學等醫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4.工作經驗:有心理衛生相關工作經驗及具行政公文文書處理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5.語言能力要求:台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辦理精神衛生暨心理衛生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報名方式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4月11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收(分機102)」,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4年3月31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錄取人員請於公告後1個月內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其他 1.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4.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連絡人 蔡小姐
連絡電話 (04)25155148分機10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31
  • 發布日期: 2025-03-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7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