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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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4月10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甄選人員簡歷冊(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繕打)、(2)自傳並簽名、(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現職派令、(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7)最近5年【109年至113年】考績通知書、(8)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無則免附)等資料完整上傳徵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2372388轉604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