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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屯區公所助理員職務代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04-11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3段10號)
報名方式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1日前將下列資料之電子掃描檔e-mail至Lc008@taichung.gov.tw。(標題請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一)報名履歷表。(請於本所網站/人事服務專區/表單下載範例,並註明手機等聯絡方式,且均須親自簽名,無簽名者視同資格未符)
(二)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請於本所網站/人事服務專區/表單下載範例,且須親自簽名,無簽名者視同資格未符)
(三)國民身分證明正面。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駐外館處驗證該學歷為真之證明文件)。
(資料如經查證有遺漏、錯誤或未檢附者,均視為資格不符)
其他 (一)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估115年3月)或僱用原因消滅之日止。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四)月薪:新臺幣33,750元(4等250薪點),且須扣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五)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連絡人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人事室盧先生
連絡電話 04-246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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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02
  • 發布日期: 2025-04-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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