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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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視需求配合加班及假日出勤)。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本職缺薪點: 360至456薪點(4萬8,600元至6萬1,560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曾任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督導之新進人員應於報到時,檢具載明比照敘薪薪點之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審議後,得採計歷任年資最高薪點,辦理比照敘薪,以至本職務敘薪最高薪點為止。 4.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得視契約期間表現及本計畫經費核定情形另為續聘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