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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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限期前依下列方式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至該系統:(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3)最高學歷證明(註: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上傳駐外館處驗證該學歷證件為真之證明文件)。 3. 以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4. 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