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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秘書室課員(A150030)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秘書室課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7-0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現經銓敘審定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一)年度工作計畫與報告之彙整。
(二)為民服務工作計畫之擬訂推動。
(三)各項公文暨工程案件列管追蹤。
(四)研究發展、法制、訴願、國賠及新聞案件之處理。
(五)其他(含內控、內稽)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四樓)
報名方式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一)履歷內容請務必填寫自傳,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
(二)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需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6.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無者免附)。
(三)未依規定上傳填寫簡要自述、報名附件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其他 (一)公告應徵期間:114年7月2日至114年7月8日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所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甄選結果於本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4)22626105分機621、622。
連絡人 林先生
連絡電話 04-22626105分機62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2
  • 發布日期: 2025-07-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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