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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專職督導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專職督導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07-15
資格條件 學歷需大學以上,並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9條所列資格,且具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督導之有效資格證明。
工作項目 1.統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之執行及發展。
2.協理就業轉銜服務、掌握及拓展地區資源、促進網絡合作及推廣職業重建服務。
3.職管員個案管理服務品質及專業知能促進、服務紀錄及報表審核。
4.職管員人力管理、工作進度監督、檢核與檢討。
5.其他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相關工作與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指定地點服務。 本局各區職重服務中心: (一)行政管理中心,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4樓(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二)第一區職重中心,臺中市沙鹿區勞工服務中心(沙鹿區中山路658號3樓)。 (三)第二區職重中心,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豐原區陽明街36號)。 (四)第三區職重中心,臺中市東區勞工服務中心(東區仁和路362-1號)。
報名方式 欲參加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以A4紙張繕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證明影本、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督導資格證明影本及其他(專業能力證明,如學分證明、各項證照等),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督導);郵寄書面報名資料證件符合資格者將通知甄試,若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其他 1.服務期間:本職務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款所聘用之人員,本年度之聘期為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2.待 遇:比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機關構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補充規定」第三點第二項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業務督導員」第十四級薪資,薪點385,折合月薪5萬3,553元起薪,另具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每月加給4,000元。
3.甄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4.本公告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及變更規定。
連絡人 楊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35443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2
  • 發布日期: 2025-07-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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