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4年8月26日(週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 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若有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或其他證明文件,請合併掃描成PDF檔後上傳徵才系統。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當事人自 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