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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誠徵約僱人員1名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系 戶政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10-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科系不拘。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網際網路、文書處理及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4、工作經驗、駕照及外文能力不拘。
工作項目 辦理戶籍登記業務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257號)及便民工作站(臺中市龍井區中沙路新庄仔巷19之1號)
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於民國114年10月1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本所報名(地址︰434028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57號)。(文件格式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影本請加註「與原件相符」及加蓋私章),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2、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4-26353644分機15;聯絡人︰人事許小姐。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以電話通知面試。本次徵才擇優正取1名、後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其他 1、月薪:約新臺幣31,993元(約僱三等230薪點),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辦事員銷假或回職復薪前一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工作時間: 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30分。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配合業務需求午、夜間(17:30~18:30)及假日輪班。
連絡人 許小姐
連絡電話 04-2635364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09
  • 發布日期: 2025-10-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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