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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巿政府觀光旅遊局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科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科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5-0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經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代收、代辦、暫收、暫付、墊付、預付等各款項之收支、保管及登記
(二) 依據收支傳票辦理各款項之收支
(三) 填發收款收據
(四) 編造員工薪資及補助保險費給與清冊
(五) 公庫支票保管及填發;有價證券之保管
(六) 辦理公勞保、健保、退休金等造冊費用事宜
(七) 編製公庫差額解釋表
(八) 零用金保管與零星支出核支並登記
(九) 核對各項存款憑證、印鑑及金額
(十) 年度所得稅及補充保費申報
(十一) 其他有關出納業務及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秘書室 林主任04-22289111ex58031
工作地址 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
報名方式 (一) 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填寫自傳、日夜間聯絡電話,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5.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 非現職人員:請檢具下列證件(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巿政府觀光旅遊局梁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經建行政職系助理員職缺】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詳細確實填寫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自傳等資料並請親自簽名)。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歷次及現職派令影本。
4.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其他 (一)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報名人員經本局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 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非現職人員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連絡人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 梁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 #5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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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29
  • 發布日期: 2026-04-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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