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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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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9月24日(以郵戳為憑)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以A4紙張列印並依序裝訂後,寄至「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陳先生收」,並請於封套註明「應徵國小教育科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陳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54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