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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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展覽日期:公開展覽期間自104年10月21日起,至104年11月19日止,計公開展覽30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本市霧峰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及旨案專屬網站。 三、本案原實施者為逢達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次變更案一併申請變更為全鼎流通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聽會舉辦事宜: (一)事由:全鼎流通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22、29條規定,變更臺中市霧峰區地利段1182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提送本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前,本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辦理公開展覽30日,並舉辦公聽會。 (二)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假本市霧峰區政諮詢委員暨里長聯合服務處二樓會議室(台中市霧峰區大同路18號)舉辦公聽會,議程詳附件。 五、聽證舉行事宜: (一)事由:全鼎流通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22、29條規定,變更臺中市霧峰區地利段1182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本府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之1規定,於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前,應舉行聽證。 (二)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假本市霧峰區政諮詢委員暨里長聯合服務處二樓會議室(台中市霧峰區大同路18號)舉行聽證,議程詳附件。 六、有關本案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書內容、公開展覽、公聽會及聽證相關資訊請上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taichung.gov.tw/)及本案專屬網頁(http://blog.yam.com/fd27282927/article/96532888)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