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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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及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水體環境品質,多年來已持續透過立法及加強稽查手段,有效管制污染源之排放,惟因工廠設置區域鄰近河川或排水,仍潛藏著重金屬污染的危機,這些河川或排水也可能成為附近農田之灌溉水源,但因灌溉用水量龐大,灌排分離推動尚需時日,為了確保供灌農地之水體水質無虞,有必要針對排放影響灌溉水源水質之污染源進行更精進有效的管制。 依據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調查資料統計,本市之污染農地主要集中於本市大里區夏田里詹厝園圳灌溉小組範圍內,該區域灌溉水源水質受到重金屬污染的潛在威脅。為確保詹厝園圳灌溉小組範圍內之水體水質無虞、保護糧食安全及落實健康流域管理,本府依評估結果劃定為第一級應特予保護農地水體之排放總量管制區(以下簡稱第一級總量管制區)。其管制方式依據環保署修正發布之放流水標準、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擬定,藉以督促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提升、改善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削減重金屬排放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