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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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大雅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05年10月18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05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大雅區公所4樓防災中心舉行。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據彙整提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