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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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06年3月20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西屯區公所、本市南屯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變更細部計畫書、圖(比例尺:1/1000)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西屯區、南屯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06年3月30日下午2時整假西屯區潮洋里活動中心(西屯區市政北二路400號)、106年3月31日下午2時整假南屯區公所第二會議室。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