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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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06年3月29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大里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1/1000)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及本市大里區公所供各界公開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06年4月20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大里區大新社區活動中心3樓(臺中市大里區新興路99巷16弄56號3樓)舉行。 五、本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1月24日第893次會議審決,有關變更計畫內容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六、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彙整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