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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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屯區公所。 三、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06年8月21日上午10時整假南屯區公所3樓第二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舉行。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名稱)、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