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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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06年8月17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北屯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變更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比例尺:1/3000)各1份;「擬定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比例尺:1/1000)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北屯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06年9月7日下午2時30分於中臺科技大學天機大樓地下2樓大禮堂舉行。(台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