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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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 (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及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106年11月13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06年11月24日上午10時0分假本市潭子區公所3樓會議室。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及檢附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