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本次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共計172家,裁罰區間為106年10月至106年11月(含於106年10月至106年11月訴願駁回或不受理之事業單位),以製造業違法情形最多。
本次公布違法名單,以「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佔23%為最大宗,其次為「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佔14%及「延長勞工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佔11%;其他次要違法事項如「未依規定詳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情形」佔9%,「使勞工於休假日出勤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佔8%,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特別休假」佔7%。
配合勞動基準法新增第80條之1,自104年9月起,改為每單月10日公布違法名單,欲查詢本次公布之詳細名單或其他月份公布名單請至違反勞基法公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