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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25下午1點22從天津路商圈搭乘33路司機林OO的車子.車號是FTXXX不記的車號正不正確.我因為東西很重提不上車.又加上我是殘障又拿著柺杖.我從二中坐9號公車到天津路商圈.司機都不曾幫忙.可是到了天津路商圈搭上33路公車要回天祥進化路口.這個司機不但幫我提上車.下車也幫忙提.因為不止一次.每次都會幫忙.司機他本身不幫忙我們也不好說什麼.因為他們要繫安全帶不方便.可是這個司機都會幫忙.我希望市長能幫忙表揚好司機.當大家的好模範.不然我們殘障者本身行動不方便司機若不幫忙一上車就開車.我們真的會跌倒.因為我跌倒過.我有經驗.請市長加強公車司機態度.好的要表揚這樣大家才會學習.
請表揚公車司機林OO先生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0-17
- 發布日期: 2013-0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