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07年02月23日止。2.送件方式:請將推薦書(含二吋半身個人照,並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孝行事蹟照、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各區公所辦理。3.文件下載: 臺中市政府函 107年度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