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地點、時間:
109年11月15日;地點:太平區長安路199號6樓(正新大樓6樓);時間:下午1時30分至下午2時20分。
二、宣導(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三、宣導內容:
(一)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鼓勵民眾線上申辦案件,並提醒如期繳納各項稅款。
(二)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針對符合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案件,宣導民眾儘早申辦適用。
(三)本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提高為10萬2千元,107年7月1日新建房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提醒民眾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一併申辦房屋使用情形。
(四)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
(五)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
(六)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七)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
(八)本局智能客服「中稅AI可比」、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臉書「中市稅輕鬆」及下載「中稅e把照」APP。
(九)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十)「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修正重點;稅收超出預估用於減少借款、增加還款及洗錢防制法。
(十一)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可申請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十二)地價稅11月開徵,鼓勵民眾使用線上查繳稅或行動支付繳納。
(十三)自109年9月16日起四大超商繳稅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
四、宣導方式:
(一)張貼相關宣導海報。
(二)講師介紹地方稅及雲端發票結合行動支付,並於課程中穿插有獎徵答,提高學習誘因,會後提供Q&A互動雙向溝通,加強學習效果。
(三)辦理稅務講習滿意度問卷調查表,並進行講習會後測驗。
(四)加強宣導學員消費使用行動支付,並協助學員申辦手機條碼及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輔導學員雲端發票載具歸戶及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帳戶,以落實節能減碳環保政策並發揮雲端發票整體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