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地點、時間:
109年12月5日;地點:臺中市大里區永隆五街2號;時間:上午9時至上午11時30分。
二、宣導(參加)對象:全校師生及家長。
三、宣導內容:
(一)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鼓勵民眾線上申辦案件,並提醒如期繳納各項稅款。
(二)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針對符合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案件,宣導民眾儘早申辦適用。
(三)本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提高為10萬2千元,107年7月1日新建房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提醒民眾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一併申辦房屋使用情形。
(四)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
(五)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
(六)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七)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
(八)本局智能客服「中稅AI可比」、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臉書「中市稅輕鬆」及下載「中稅e把照」APP。
(九)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十)「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修正重點;稅收超出預估用於減少借款、增加還款及洗錢防制法。
(十一)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可申請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十二)自109年9月16日起四大超商繳稅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
(十三)鼓勵民眾使用線上查繳稅或行動支付繳稅APP繳納定期開徵之地方稅。
四、宣導方式:
(一)設置宣導服務台,分送地方稅各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及提供稅務諮詢服務。
(二)現場進行稅務問答,並捐贈109年11-12月雲端發票5張以上(紙本發票10張以上),且每張發票實際付款金額需5元(含以上),即可依設定張數兌領宣導品1份,每人限兌領4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所募集發票將轉贈社福團體。
(三)現場完成申辦雲端發票手機條碼並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可獲贈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四)張貼相關宣導海報。
(五)協助民眾雲端發票載具歸戶及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帳戶。
(六)協助民眾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中市稅輕鬆」FB粉絲團以獲得最新稅務訊息,並下載「中稅e把照」行動服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