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110/5/5 上午9:00- 上午11:00
二、活動地點:文昌國小(昌平路一段91號)
三、宣導內容:
1.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鼓勵民眾線上申辦案件;提醒民眾如期繳納各項稅款,超商繳稅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並鼓勵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稅。 2.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針對符合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案件,宣導民眾儘早申辦適用。 3.本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2千元,107年7月1日新建房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提醒民眾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一併申辦房屋使用情形。 4.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設定功能。 5.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 6.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7.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8.本局智能客服「中稅AI可比」、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臉書「中市稅輕鬆」及下載「中稅e把照」APP。 9.宣導申報109年度所得稅新制:可以行動電話認證登入並開放手機報稅、基本生活費調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所得及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稅收超出預估用於減少借款、增加還款及洗錢防制法。 10.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可申請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11.自110年3月15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及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皆能查詢金融遺產。 12.提醒民眾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鼓勵民眾使用行動支付繳納,可參加本局「智慧繳稅行動PAY」抽獎活動。 13.房地合一稅2.0,將自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宣導方式
1.設置宣導服務櫃檯,分送各稅宣導文宣資料,並宣導最新租稅法令訊息及提供稅務諮詢服務。 2.協助民眾申辦手機條碼,並加強宣導輔導民眾載具歸戶、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帳戶及輔導行動支付消費結合雲端發票,以發揮雲端發票整體使用效益。 3.現場民眾回答稅務小問題、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並捐贈110年3-5月實付金額10元以上紙本發票或雲端發票5張以上,可兌換宣導品一份,每人限兌換4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4.現場輔導民眾加入本局粉絲專頁、下載「中稅e把照」APP及訂閱電子報。 5.配合張貼相關宣導海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