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地點、時間:
110年11月3日;地點:臺中市西區市府路32號;時間: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二、宣導(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三、宣導內容:
(一)1.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鼓勵民眾線上申辦案件;提醒民眾如期繳納各項稅款,超商繳稅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並鼓勵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稅。
(二)地價稅開徵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鼓勵民眾利用線上查繳稅或行動支付繳納稅款。
(三)本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2千元,107年7月1日新建房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提醒民眾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一併申辦房屋使用情形。
(四)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設定功能。
(五)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
(六)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七)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八)本局智能客服「中稅AI可比」、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臉書「中市稅輕鬆」及下載「中稅e把照」APP。
(九)宣導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稅收超出預估用於減少借款、增加還款及洗錢防制法。
(十)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可申請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十一)自110年3月15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及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皆能查詢金融遺產。
(十二)房地合一稅2.0,自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宣導方式:
(一)發票養成術:A任務,完成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含申請/綁定手機條碼),可獲得宣導品1份;B任務,電信帳單載具或其他載具歸戶,可獲得宣導品1份;C任務,完成設定領獎帳戶,可獲得宣導品1份;超級任務,完成A、B、C三大任務並捐贈未開獎的雲端發票2張 (每張實際付款金額10元以上),可獲得100元禮券1張,每人限兌1張,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二)公益達人樂享捐:加強宣導購物消費記得索取統一發票暨灌輸稅法常識,現場正確回答稅務問答,並捐贈110年9-10月及11-12月雲端發票5張以上(紙本發票10張以上),且每張發票實際付款金額需10元(含以上),即可依設定張數兌領宣導品1份,每人限兌領4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所募集發票將轉贈社福團體。
(三)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民眾諮詢地方稅相關問題之管道及免費索取各項宣導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