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地點、時間:
110年11月5日;地點:烏日區東園昭和庄廣場(烏日區溪南路一段680巷317弄82號);時間:下午6時至9時。
二、宣導(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三、宣導內容:
(一)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鼓勵民眾線上申辦案件;提醒民眾如期繳納各項稅款,超商繳稅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並鼓勵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稅。
(二)地價稅開徵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鼓勵民眾利用線上查繳稅或行動支付繳納稅款。
(三)本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2千元,107年7月1日新建房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提醒民眾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一併申辦房屋使用情形。
(四)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設定功能。
(五)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
(六)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七)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八)本局智能客服「中稅AI可比」、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臉書「中市稅輕鬆」及下載「中稅e把照」APP。
(九)宣導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稅收超出預估用於減少借款、增加還款及洗錢防制法。
(十)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可申請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十一)自110年3月15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及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皆能查詢金融遺產。
(十二)房地合一稅2.0,自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宣導方式:
(一)設置宣導服務台,分送地方稅各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及提供稅務諮詢服務。
(二)為響應公益,凡捐贈尚未開獎雲端發票5張以上(紙本發票10張以上),且每張發票實際付款金額需10元(含以上),即可依設定張數兌領宣導品1份,每人限兌4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所募集發票將轉贈社福團體。
(三)現場完成申辦雲端發票手機條碼並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可獲贈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四)張貼相關宣導海報。
(五)協助民眾雲端發票載具歸戶或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帳戶,完成設定者可獲贈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六)協助民眾訂閱本局電子報、加入「中市稅輕鬆」FB粉絲團以獲得最新稅務訊息,並下載「中稅e把照」行動服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