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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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呈現臺灣當代美術新風貌,鼓勵藝術之原創精神,獎掖獨特、前衛及創新風格之創作。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承辦單位:港區藝術中心
參、賽送件日期:112年4月25日至5月9日
肆、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從事美術創作者皆可參賽。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送審乙件作品參賽,不限媒材、類別,須為2020年1月1日以後創作完成之單件或系列作品。
二、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尺寸不限,但獲入選後平面作品展出空間最大範疇為高280㎝x寬800cm;立體、裝置性、新媒體(含裝置)作品整體空間最大範疇為800㎝x800cm,總重量在1000公斤以內。
(二)展場入口高280㎝x寬250cm,參展作品應以方便搬運為原則。
(三)作品如有聲光影音效果者,需考量展示環境之質量空間範圍。
(四)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並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