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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時間】112年8月19日起至12月17日止(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停課)。
【報名時間】6月3日起至開課後一週止,每日9:00~17:30(週一不受理報名)。
【課程收費】詳課程內容,材料費、雜費等由學員自備。
【優待辦法】以下優惠擇一採用
一、 早鳥85折優惠:112年7月31日前報名並繳費享85折優惠。
二、 多班優惠:
1. 一人報名2個以上不同班別課程,不限報名日期享8折優惠。
2. 一人報名3個以上不同班別課程,不限報名日期享7折優惠。
三、 舊學員優惠:舊學員享報名費9折優惠(限110年第2-3期學員及111年學員)。
四、 為照顧弱勢族群提供研習費用優惠,優惠內容申請方式如下:
1. 設籍本市持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者,憑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通過後,免研習費用。
2. 上述優惠方案為不影響歲入收支,每班限開放一名,並限一人參加一班為原則,依申請順序受理。
3. 須填具申請書,檢附所屬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辦理。
4. 材料費、雜費部分須由本人開課第一堂時自備付予講師。
5. 如遇課程未順利開班則不享此項優惠。
【報名繳費方式】
一、本中心服務臺報名,現金繳費,不接受信用卡、支票。
二、本中心官網、傳真04-26274543報名,親至本中心服務臺或現金袋方式繳費。
【其他事項】
一、報名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
二、研習活動課程開班後不受理退費,如有特殊因素可辦理轉班或延班(以一次為限),或依上課比例退費,逾二分之一課程後即不退費。
三、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事由取消者,於開課三日前可全額退費、申請轉班或延班,開課後則依比例退費。
四、各研習班如未達開班人數者,由本中心通知報名學員,持「自行收納統一收據」繳款人收執聯於開課一週內辦理轉班或全額退費。
五、公務人員、全國教師報名並參與研習課程,核實予以登錄研習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