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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為傳承台語漢文並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確保語言傳承、復振與永續發展,並兼顧教育部台羅拼音,特籌辦「傳統漢學(台語)正音、教育部台羅拼音初級班」,帶領學員認識傳統漢學、詩詞吟唱及畫謠創作,並習得教育部台羅拼音,落實語文聽、說、讀、寫四大領域,完整體驗台語文基本知識。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台中市海洋台語文研究學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赤嵌文教基金會
【上課時間】:115年8月16日至9月27日,每週日上午9-12時及下午1-5時,共 計7週,合計49小時 【上課地點】:台中市大墩文化中心B1簡報室(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招生對象】:對台語文有興趣及有意精進台語文之民眾 【招生名額】:預定30名(可候補,報名者請全程參與) 【課程費用】:免費 【課程內容】:文化局公告課程頁面下載 【課程教材】:海台會編纂講義、工具冊《彙音寶鑑》(須自備,課堂上可協助採購) 【報名方式】:即日起開放報名(點選下方連結)至115年8月5日(星期三)17:00或人數額滿為止 【聯 絡 人】:文化局-楊先生(04-22289111#25317) 海台會-林紹良老師(0920-498095) 【其 它】: 1. 主辦單位基於課程活動需要,將蒐集報名表內之個人資料並提供予承辦單位,俾做為報名確認及聯繫學員等相關服務之需。 2. 主辦單位保留課程變更及調整之權利,課程表內容將依正式上課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