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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亭式KTV、夾娃娃機興起 中市府研議法規適用標準保障市民權益

電話亭式KTV、夾娃娃機在各大百貨及商圈迅速展店,台中市一中、逢甲、東海等商圈均有2、3家業者,市議員張耀中、鄭功進關心此商業模式的公共安全,市府經濟發展局長呂曜志表示,已邀集相關局處針對此新興行業研議法規適用標準,以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市民權益。

台中市議會今(22)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耀中、鄭功進針對「寂寞商機」所發展出的新興行業討論,包含電話亭式KTV及夾娃娃機等無人商店。

張耀中說,電話亭式的KTV是寂寞經濟下的產業,優勢在於比大型KTV消費低廉,受學生族群或流行族群的歡迎,且未來無人店經營是趨勢,市府需研擬管理方式,使新興行業能生存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但一中商圈的電話亭式KTV距離台中一中約200公尺,違反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內的條文中,應距離高中200公尺以上規範。

經濟發展局說明,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中,定義視聽歌場業為提供視聽伴唱設備供人唱歌的營利事業,而電話亭KTV依都市發展局說明,原則上即非屬規範應辦許可的視聽歌唱業,但業者如專業經營或是以此為主要業務,仍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所定義的視聽歌唱業。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說明,針對電話亭式KTV管理,已於3月19日與都市發展局、消防局、警察局、衛生局及環境保護局召開「公安聯合稽查小組聯繫會報」,對此研議法規適用標準,以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市民權益。

經濟發展局指出,市府對於行業管理,是以維護公共安全為首要目標,但電話亭式KTV是屬一般的休閒娛樂服務業,有關分區、建築、消防等公共安全管理暨噪音管制,應回歸各主管機關權責管理。

而後續針對電話亭式KTV、夾娃娃機的管理將與自助洗衣店、自助洗車等無人商店一致,業主符合商業登記或公司法的規定,如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則營業人得免辦商業登記,如有接獲相關檢舉案件,將分別執行現場訪查或視情形排班聯合稽查,並移請權責機關查處。(5/22*20)*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8-05-22
  • 點閱次數: 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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