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食安問題,培養孩子惜物愛物習慣,台中市政府依據農委會提出的「食農教育基本法」(草案),擬訂「台中市食農教育自治條例」(草案),將結合「生產、生態與生活」,讓農業政策融入教育課程,推行食物「從產地到餐桌」過程的各種實地體驗活動,積極將食品安全教育及珍惜食物的理念推廣至全市市民。今(28)日經市政會議審查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後公告實施。
市長林佳龍表示,市府擬訂食農教育自治條例(草案),除了是對議會的承諾,也來自於他自己的想法。現今社會相當重視食安,強調低碳環保與在地食材,更進一步則是要「吃出故事」,從產銷履歷了解餐桌上的食品是怎麼來的,以賦予食品豐富的故事,這也是價值之所在。
林市長認為,食農教育要有「三食」重點,除了「食當季、食在地」,也要「食故事」。這個就要透過教育從小扎根,透過營養午餐讓學童吃到台中在地、當季、有故事的水果,加上戶外教學帶孩子到農場體驗,這些就是最好的食農教育。台中市的農業發展基金就是要做這件事情,這也是法定項目之一。
農業局長王俊雄指出,台中市食農教育的主要對象為國小至高中生的年輕一代,讓他們認識飲食的來源與過程,注意食品安全與營養,並了解哪些是在地重要農產品,肯定「食當季、吃在地」的重要性。
王局長指出,該自治條例草案經邀集市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經濟發展局等機關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並召開2次公聽會,依與會人員意見修正草案內容後,也已提送市府法制諮詢委員會審核並修正文字,通過市政會議審查後,將依規定提送市議會審議;經議會審議通過後,台中將成為全國第一個制定食農教育自治條例的縣市。
他也說,為落實推動食農教育的各項業務,農業局積極著手於推動委員會設置、推動計畫擬訂等工作,並盤點市府各機關食農教育推動計畫及執行成果,希望能確實強化學童及市民對於食物來源、生產方式、加工製造、地產地銷的瞭解與重視,提升市民選擇食物的能力,改善飲食消費習慣,增進身心健康,進而活化地方農業,提升糧食自給率,維護環境生態及永續發展。(5/28*7)*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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