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7)日於沙鹿勞工育樂中心辦理宣導會,呼籲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需依公司登記地址,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以保障勞工權益。
依據職工福利金條例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改制為勞動部) 92年3月24日勞福一字第0920016167號令規定,依法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的事業單位,可提撥職工福利金提供員工各項福利事項,包括福利輔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急難貸款、災害輔助等;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休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等;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職工儲蓄保險、職工儲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退休職工慰問、其他福利等。
事業單位可運用勞動部建置的勞工福利資訊網(https://wfs.mol.gov.tw/WFWeb/index.aspx)查詢相關法令規定,以及國內外企業案例經驗瞭解職工福利委員會的運作情形。欲瞭解更多職工福利委員會資訊,請洽詢04-2228-9111分機35407王小姐。(6/7*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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