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目前共2,075組團體及個人領有街頭藝人證照,並有85處展演場所開放依規申請。市長林佳龍表示,街頭藝人是台中盛會城市中的重要風景,為使證照取得機制更符合需求,將研議採現場表演及書面審查併行方式,兼顧評審效率及藝文活動品質;市府文化局長王志誠也表示,相關評審及跨縣市合作部分,將邀集街頭藝人、場地管理單位等共同討論,規劃配套措施評估。
市議會今(26)日進行第2屆第7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雅旻、何文海、李天生等人關心台中市街頭藝人證照考試及管理制度,街頭藝人徐滄鈦也在議會現場創作,並致贈林市長Q版畫像。
張議員建議,市府比照台南、基隆等縣市,將「證照考試制」改為「申請登記制」,並應修正「台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展演規範,加強通報管理以確保相關活動品質,配合開放跨區與其他縣市合作,提升台中市成為「新文化之都」的發展能量。
林市長表示,台中市定位為盛會城市,街頭藝人是其中的重要風景,有關採用「證照考試制」或「申請登記制」,兩種機制均有聲音反映。為使相關機制更符合需求,將請文化局研議在確保資料真實性的前提下,透過拍攝影片、書面審查的方式進行,不僅可提升評審效率,影片也可作為後續運用於相關平台推廣,但也考量特定領域或對象,採於公共空間評審的方式併行,以確保街頭藝文活動品質。
文化局王局長也表示,台灣目前已有兩個縣市採申請登記制,相關證照評審及跨縣市合作部分,但如果採用申請制將會取消發放證照,但也有部分街頭藝人認為取得證照是一種榮譽,因此他將邀集街頭藝人、場地管理單位等共同討論,聽取各方意見規劃配套措施,進行評估。
另外,市府研議將現行甄選輔導活動改為「街頭藝人節」形式舉辦,將甄選日程規劃為一週的盛會活動,結合甄選及匯演,一方面進行證照評審,另一方面也讓街頭藝人展現才能,成為城市藝術的一環。
文化局表示,台中市舉辦街頭藝人甄選已超過10年,分為表演藝術、創意工藝及視覺藝術等多元類別,104年至今年每年報名人數均破千,今年更新增夜間星光組,吸引許多民眾觀賞,目前領有街頭藝人證的團體及個人共2,075組,有85處開放展演場所,提供依相關管理辦法申請。
此外,張議員肯定台中市目前汰換公園塑膠遊具的政策,但她昨日下午親自到彩虹眷村、潭子石牌公園及中科公園,實測現場遊具溫度,結果顯示約為52度到57度,而磨石子溜滑梯也有43度至46.5度,高溫恐怕會造成孩童傷害。
對此,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中市在逐漸施設共融式遊具的過程中,會邊做邊學且越來越好,但中午至下午3時,天氣正炎熱時,其實多數父母並不會帶小朋友去公園玩耍,而此時剛好也是沙坑殺菌時間。
對於如何降低遊具溫度,黃局長也說,有一些遊具適合放在樹下,建設局會因地制宜設置遊具,也會再研究是否要噴霧或是噴水等,將遊具越改越好。另外,目前建設局也在各公園進行城市光廊計畫,讓家長可以在傍晚吃完飯後,帶小朋友到附近公園走走,使公園與民眾的生活型態更加親近。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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