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全球氣候暖化,夏季連續多日異常高溫,似已成常態。營造工程、景觀工程、道路施工、郵差、外送員及電力維修員等戶外作業者,因長時間在外曝曬,且較無適當的休息及補水行為,容易誘發熱危害的疾病。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黃荷婷提醒,雇主應盡保護勞工責任,避免勞工於高溫下長時間作業,落實熱危害預防措施。
針對戶外高溫作業的高風險群,勞工局指出,為防範勞工產生熱疾病,雇主於夏季期間,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視天候狀況採取熱危害預防措施,保護勞工的安全與健康。包括降低作業場所溫度及提供陰涼休息場所,避免勞工體溫持續上升;提供適當飲料,以10至15℃飲用水為佳,或提供運動飲料及添加少許食鹽的冷開水;調整作息時間,避免於中午時段從事重體力的作業。
此外,也要實施健康管理,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疾病、消化性潰瘍、內分泌失調、無汗症及腎疾病等的勞工,應參照醫師的建議,避免其從事高溫作業,同時於上工前及作業中,隨時留意勞工健康狀況,採取必要因應措施;並實施熱疾病預防教育宣導,強化勞工自我保護的知能;最後建立緊急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
黃局長表示,在高溫環境進行作業,除容易發生熱疾病之外,高濕高熱的環境也容易讓作業勞工大量流汗、使用個人防護具意願降低、心浮氣躁、分心、體力消耗更快,甚而發生感電、墜落等職業災害。
黃局長也呼籲,高溫作業下中暑致受傷或死亡的案例時有耳聞,為保障作業勞工安全衛生,雇主應盡保護勞工的責任,避免勞工於高溫下長時間作業。台中市勞動檢查處將持續加強對戶外高溫作業實施輔導、宣導及監督檢查,督促雇主重視並遵守熱危害預防措施,避免職業災害發生,若違反規定造成勞工因此發生熱危害等疾病,將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問題,可電洽台中市勞動檢查處04-23550553。(8/2*7)*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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