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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首場空污法修法說明會 強調未消滅老車 僅管制髒車烏賊車

空污法修法後,行政院環保署為回應各界疑慮,今(21)日到台中召開第一場說明會,針對車主最關心的「加嚴10年以上車輛排放標準」等議題說明。「政府沒有要消滅老車,而是管制髒車、烏賊車!」環保署強調,不管車輛出廠幾年,只要檢驗合格都可繼續使用。目前相關實施期程、標準等規劃方案,必須再進行預告、公聽研商等法制程序,整合各方意見後才會實施,請勿過度擔憂。

今日說明會除有機車、貨運公(工)會等各界代表與會外,場外也聚集許多關切老舊車輛加嚴管制的車主到場。環保署表示,空污法修法後,因對移動源修正重點有所誤解,導致外界謠傳政府將「強制老車淘汰」及「禁止老車上路」,因此希望藉由說明會,由中央針對修法重點直接與車主溝通,希望讓民眾更了解「政府沒有要消滅老車,而是管制髒車、烏賊車」,不管出廠幾年,只要檢驗符合標準的車輛都可繼續使用。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白智榮也表示,環保署相關規劃及配套措施尚未定案實施前,現階段台中市以推動老舊車輛補助汰換為主,二行程機車補助汰換方面,106至107年度共計編列3.7億元補助;大型柴油車補助汰換部分,106至107年也向環保署爭取約5.7億元補助。

不僅如此,環保署也提出相關補助配套方案,針對1、2期大型柴油車除「報廢補助」,還有「利息補貼」、「信用保證」、「減免貨物稅」等措施,以協助車主以分期付款方式換購符合最新標準的大貨車;另外,在機車部份,將研議古董車認定原則及管理配套,並針對弱勢及偏鄉加碼汰舊補助金額,協助二行程機車汰換。

此外,對於空品維護區部分,市府雖初步規劃為台中港區、經濟部所管的中港及潭子加工出口區等處,但現階段並未限制柴油車輛進出,而是鼓勵車主自主管理,落實車輛保養維護並主動到檢,掌握進出車輛,同步加強宣導汰舊補助,循序漸進減少對車主的衝擊。後續則會配合中央規劃期程,並循公開程序辦理,一定會與各界討論且有足夠宣導期,不會貿然實施。

另外,針對柴油車主近期提出「公告路邊攔檢地點以維車主及用路人安全」、「檢驗人員具備技術士證照」、「柴油車檢驗方法問題」等訴求,環保局表示,大型柴油車的排氣量大、負載重、行駛里程長,部分車輛沒有落實保養維護,排放黑煙影響空氣品質並成為民眾檢舉烏賊車主要對象,環保局執行路邊攔檢即是為管制此類高汙染車輛,此做法在舊版空污法之中,屬法令規定的執行方式之一,已行之有年,未來各攔檢地點將先會同交通、警察單位現勘確認安全無虞後,再依法執行。

目前環保局執行柴油車排煙檢驗的人員,依法均須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柴油車排放煙度儀器檢查人員合格證書,並依據相關法令執行使用中交通工具之排煙檢驗作業。而現行「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係環保署參考世界各國對柴油車排放汙染管制方式,於103年3月18日所公告之標準檢驗方法,目前各地方環保機關皆依照前述規範執行柴油車排煙檢驗作業,且於執行檢驗前也會與駕駛人針對車況進行檢點,如車況不佳或異常,將予以退驗,不會強制要求檢驗。

環保局強調,台中市近幾年來積極推動空汙改善86項措施,有許多是針對固定汙染源的管制措施。例如台中火力發電廠加強汙染管制、減少生煤量使用、鍋爐燃油改燃氣、加嚴排放標準等。但空氣汙染源眾多,台中市移動源所產生的PM2.5佔排放量近三分之一,且因車輛的排氣管相較於工廠煙囪更接近人體高度,所排放的汙染物更容易被人體接觸及暴露,所以才透過加強補助鼓勵老舊車輛車主盡速汰換,共同維護台中的空氣品質。

(8/21*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662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8-08-21
  • 點閱次數: 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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